【典型案例】饲养动物致害纠纷法官调解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24-09-08 13:29:17 点击量:
近日,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4年7月4日,牛某在姥姥家大棚外玩耍时,不幸被孟某家饲养的狗咬伤。受伤后的牛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牛某的父母找到孟某,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治疗费用,然而孟某一直躲避不见。无奈之下,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孟某赔偿相关治疗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详情。通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孟某耐心释明《民法典》中有关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相关规定以及赔偿标准,使其深刻认识到依法规范饲养宠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合理分担损失。通过承办法官用心释法说理,被告孟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给付原告牛某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5000元,并表示今后会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实现了当庭调解与即时履行的同步,达成了纠纷化解和落实案款的双重法制效果,和记官网彰显了司法服务的“速度”,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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