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发布民法典贯彻实施10大典型案例 “高铁霸座案”“彩礼新规案”入选
5月28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召开“民法典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并发布审理的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据统计,2021年至2023年,北京一中院共适用民法典审结案件14459件,涉及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各类纠纷,推动民事主体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全面保护,人文关怀日益增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在北京一中院发布的10大案例中,包括明确祖父母“隔代抚养”超出合理限度时有权要求返还“带孙费”案件;遗嘱设立居住权案;邻居用水泥混凝土将居民排水管道堵塞,被诉排除妨害案;旅游公司不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合同僵局案;网络主播跳槽被索10倍收益的违约金案;高铁霸座案;智能门锁侵犯邻居隐私权案;彩礼新规案;打印遗嘱案;文体活动自甘风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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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副院长李忠勇表示,在高铁霸座案中,该案立足公共利益为先的价值判断,从新闻舆论监督内容是否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报道是否遵循真实性、客观性原则,评论是否符合正当性、合理性要求三方面设立权利保护边界,通过明确的裁判态度,对无故霸座等不当言行说“不”,用裁判为正当舆论监督撑腰,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另外,在彩礼新规方面,李忠勇表示,法院通过对民法典及最高法院彩礼新规的准确适用,明确了彩礼的认定标准及返还规则。恋爱期间给付的财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为应当返还的彩礼。给付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该目的包含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孕育子女等多项因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但已共同生活的,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北京一中院2件商事案例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及提名奖,2件民事案例入选指导性案例,3件民商事案例入选北京法院参阅案例,10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及提名奖。
“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北京一中院将把民法典的权利保护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仔细聆听群众心声,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在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中实现民法典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北京一中院院长马强表示。